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作为服务民生、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政策执行效果,着力解决难点堵点,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2024年一季度,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9.34亿元,同比增加12.91亿元,增幅35.44%,惠及238.55万名群众。
补贴资金发放排名前6的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41.08%;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6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7.0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1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的4.07%;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2.57%;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0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2.19%;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0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2.17%。
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鲜明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落实好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六项政策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紧扣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把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廉政工程,带着对各族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工作抓紧、抓到位、抓出成效,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