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27日,自治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2024年第四批政府债券68.66亿元。本次发行债券分为6只,具体为:3年期新增一般债券11.77亿元,10年期新增专项债券29.61亿元,10年期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4.92亿元,15年期新增专项债券14.18亿元,15年期收费公路专项债券3.7亿元,20年期新增专项债券4.48亿元。
本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卫生健康等领域的161个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了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有力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