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厅拟定了《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意见》(新财预专报[2018]97号),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明确2018-2020年3年期间,自治区财政需筹集14.74亿元,专项支持新疆果业集团快速发展,以期实现我区农产品产销两张网,即:一张疆内收购网、一张疆外销售网。其中,销售网点达到5000个、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销售农产品500万吨;仓储加工集配能力达到500万吨;促进100万农村人口增收。
2018-2019年,自治区财政根据自治区供销社、新疆果业集团“两张网”建设资金需求,已累计安排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10.19亿元,有效支持了新疆果业集团在网点建设、农产品收购、仓储加工集配等3个方面快速发展。
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决策部署,足额筹措剩余45484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全力支持新疆果业集团快速发展。
截止2020年上半年,在财政政策与资金的引导下,新疆果业集团在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有了明显的提升,已真正成为支持新疆、特别是南疆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