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2023年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按月组织召开会前学法活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学法用法考法情况与干部评优相结合,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督察问题整改等重大法治事项。邀请财政部有关专家,围绕“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财会监督事业新局面”主题在自治区法治讲堂作法治培训。把法治工作放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严格对照“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举措,在财政法治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治区立法涉及财政事项的研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办法,修订财政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会计核算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增值税、关税等税种立法研究,扎实推进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推动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等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认真做好财政政策发布和解读。
(三)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落实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健全完善政策执行和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完善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牢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积极化解存量隐形债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合规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效发挥财政奖补、贴息等政策效应,大力推进信用担保、“政采贷”、普惠金融等措施,增添市场发展动能。
(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会计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预算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会计领域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政府采购等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惩戒,持续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研究印发法律风险等专项内控办法。依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巡视、审计、统计等监督。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和重点任务,积极参与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专题清理,组织违规收取保证金专项清理,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常态化排查清理16类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参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
(六)扎实开展财政普法活动。组织全区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宣传财政普法的工作亮点与成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领导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作“与法同行”专题讲座,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财政大讲堂”邀请专家作法治讲座,举办“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理财”主题征文活动,以宪法法律宣传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将“新疆财政”微信公众号、厅内电子大屏作为普法工作重要阵地,及时发布法治新闻,宣传解读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公开行政许可、处罚等行政执法情况。
总体上看,2023年财政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成效不断彰显,但也存在行政执法制度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是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自治区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财政发展改革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做好财政立法基础研究,积极开展财政重点领域立法前瞻性研究。严格执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进一步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管理、规范备案管理,适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支持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财政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和人员管理。
(二)坚持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深化数字政府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依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护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执法。
(三)加大财政普法力度。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有特色的专题普法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经济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