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于爱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13-14岁年龄段人群中开展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提案》(第1233号〔社会建设〕类)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自治区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健康新疆资金保障,支持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标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2022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6.1亿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06.3亿元,占比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较上年增长63.18亿元,增幅14.3%,最大程度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目前,国家对疫苗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保障安排,财政部门保障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疫情暴发以来,自治区财政拨付资金29.82亿元落实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政策。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对于新增的民生项目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稳步实施。2023年的预算安排已经确定,自治区卫健委可将该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在申报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重点以及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预算的总量及增量,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挑选申报,按照轻重缓急保障顺序申报预算保障。
您的提案具有前瞻性,据了解,广东省、上海市实施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这些都是经济条件好的省、市。目前,自治区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暂不具备实施的条件。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基本医保职能定位、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项目成本效益等因素,探索研究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个人医保账户支付范围的可能性。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不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积极推动在我区13-14岁年龄段人群中开展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的关注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卫峄鹏
联系电话:0991-2359276、1389988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