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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资产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yabo亚博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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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资产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_10_31     来源:

资产处一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情况

2019年1至3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区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调查的通知》(新财资管〔2019〕58号),对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截止2019年3月31日,自治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502家,资产总额约290.66亿元。

深入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先后到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10余家单位,就各部门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情况、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交流探讨。

通过全面摸底和调研,基本掌握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现状,为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行政事业资产处

资产处二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情况

2019年4至6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在前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国资委,选定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地矿局、自治区戒毒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5家试点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形成《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6月3日,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2019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试点单位名单及《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将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原则同意自治区地矿局成立地矿集团。

试点单位按照《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布置本部门所属企业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清理、人员安置等基础工作。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形成组建方案,研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集中统一监管配套制度。

行政事业资产处

资产处三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情况

2019年7至9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召集试点单位、新疆税务局、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就改革试点工作中人员安置、税收优惠、工商注册、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交流,明确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依据及相关规定,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指导试点单位形成改革方案。明确所属企业改革意向、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工作布置等关键问题,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新疆国投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负责接收试点单位划转资产开展资本运作。

行政事业资产处

资产处四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情况

2019年10至至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单位所属企业10底前全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要求,对试点单位改革方案进行研判,确定试点单位所属企业改革方式。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11底前,履行企业资产划转或清理退出手续,完成试点单位所属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为2020年全面推动经验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新疆国投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加强对接收企业的统一监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行政事业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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