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27日,自治区成功发行2024年第四批地方政府债券68.6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7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6.89亿元,用于支持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国际纺织品服装园区服务中心项目等159个重点项目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持续拉动有效投资,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债券成功发行,自治区财政厅精心组织、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债券发行计划。一是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结合本地区项目启动建设、资金需求等情况,精准编制新增债券分期分批发行计划,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报送的债券项目发行计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对项目资料不全或资料内容有误、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的,及时反馈并暂缓发行。三是综合考虑未来年度还本付息波峰波谷及债券类型等情况,合理设计债券发行期限,有序开展实施错位发行,努力实现年度间债券到期规模均衡分布,防范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风险。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督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法合规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穿透式监测,全生命周期掌握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情况、项目收益等,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